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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敛财数百万 敲响道德警钟


                    
  “中央记者”开价十万 不满足条件就“曝光” 
  2005年5月14日,丽水市莲都区有关部门在该区丽华村进行村民公寓安置用地测量。期间部分村民为达到让政府多划拨土地建农居房的目的,到现场阻挠测量工作,个别村民还对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实施暴力,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当日,莲都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徐月龙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丽华村的部分村民找到自称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的吴正有。在收取了5000元“差旅费”后,吴正有以“中央刊物记者”的身份于6月初到莲都区委宣传部和公安局进行“采访”,在没有全面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即宣称要对丽华村事件进行曝光。 
  在吴正有真实身份还没有查清之前,莲都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与其进行沟通,希望他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但吴正有却借此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四点无理要求:一是称这一期已经排版印刷了6000册,每册15元,如果不发行,政府要以9万元全部买下作为补偿;二是要求当地政府以宣传费的名义,报销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一万元,并以北京世纪中青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名义开具了宣传费发票;三是提出释放因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的三名村民,至少也要放一人;四是其母亲在当地曾当过居委会干部,要求当地民政部门重新处理其母亲的经济补助问题。 
  在提出的四项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吴正有随即在《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上以农民来信的形式刊登了《农民的呼声》、《以权代法 法理何在?依法检察 还我人权》两篇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并携带刊物向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莲都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叶伯军告诉记者,吴正有等人的违法活动严重干扰了当地党委政府正常工作,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采访过程中,吴正有收受上访村民的钱财,随意发布不负责的言论,教唆村民上访、下跪摆拍照片,煽动村民和政府对立,特别是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刊登后,部分村民将稿件复印四处散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大记者”竟是冒牌货 假刊物三年敛财数百万 
  鉴于吴正有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记者应有的素质,莲都区委宣传部就此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经查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未批准成立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报业集团”,《中华新青年》杂志也系盗用原河北省《乡镇企业研究》已作废刊号出版的非法出版物,而吴正有根本不具备记者身份。 
  8月19日,莲都区公安分局对吴正有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随后《中华新青年》北京总部“社长”祝万祥、《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总编”吴正有、“副总编”潘春雷、“丽水采编点主任”王贤勇相继被警方抓获。经查证,从2002年开始,祝万祥即伪造记者证、盗用刊号非法出版《中华新青年》,并通过举办活动、商业策划、宣传报道等方式非法牟利。据初步查证,至今已出版27期,非法敛财近170万元。2004年7月,丽水人吴正有与祝万祥结识,双方商定由吴在浙江办《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每期上缴2万元“管理费”,先后共出版了3期。期间吴正有以全国性刊物大记者的身份自居,通过为企业宣传、打广告、为群众“伸张正义”,取得领导批示为企业解决问题等手段,大肆骗取钱财,同时还以对负面问题进行曝光为要挟,对企业和政府部门进行敲诈勒索。 
  2004年7月,吴正有与祝万祥与丽水市27家私营企业主达成协议,由他们出面帮助这些企业将厂房土地使用性质由原先的划拨改为出让,企业支付“公关费用”80万元,并预先收取了3万元活动经费。 
  不到一年时间,吴正有仅收取“宣传费”就达20余万。此外,吴还和王贤勇非法制作了200本假冒的记者证,对外宣称只要交5000元“押金”,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中华新青年》记者。
  “假记者干久了,我也以为自己是真的了!” 
  一个从刊物到记者全部是假的犯罪团伙,为何能屡屡行骗得手,在短时间内骗取这么多人的信任和金钱呢? 
  莲都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陈伟达分析,这些假记者在行骗时十分注意包装自我,抬高身价,对一般群众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如在制作假杂志时,祝万祥都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照片作封面,并在封面上虚假标注“呈全国省、部级领导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阅览”。同时,他还在杂志上虚假标注党和国家领导以及一些社会知名人士为杂志顾问、编委,借此抬高身价。此外,他们往往还在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租用办公地点,以此骗取群众的信任。如吴正有就租用了浙江省政府某部门的一处办公室作为办公地点。 
  由于有了这些“掩护”,吴正有等人的骗术屡屡成功,行骗的时间久了,吴正有的自我感觉越来越好,甚至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全国性刊物大记者”。就在警方抓捕他的时候,他还正在对两名找他“帮忙”的两名村民吹嘘,说自己在刊物上刊登了批评丽水的文章,丽水市委书记和莲都区委书记都吓得来求他,他都不予理睬。直到警察对他表露了身份,他才讪讪的说道:“这次牛皮吹大了!” 
  据负责侦破此案的专案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中华新青年》在全国各地的所谓特刊不止浙江一处,在江苏、河南等地也有类似的分支诈骗机构,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进一步进行查处。而据祝万祥交代,目前在他一样利用非法出版刊物,举行所谓商业活动诈骗牟利的团伙还有相当数量。 
  假记者横行 敲响真记者职业道德警钟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假冒记者到基层行骗的案件屡屡发生,甚至有很多企业和政府部门明知这些记者是冒牌的也听之任之。一位基层宣传部长坦言,假记者之所以能够横行,很大程度上是近年来新闻媒介中存在的不良风气给了他们发育的土壤。在很多人眼里,记者是手眼通天的人物,他们可以利用工作之便,认识大人物,做一些别人做不了的“工作”;也可以利用媒介,夸赞或者毁掉企业与个人的前程。而一些媒介从业人员不是从如何办好报刊出发,而是想着如何利用媒体的“特权”获得利益。这种倾向自然也就会成为社会上一些人对媒介的基本印象。有了这个印象,骗子自然会乘虚而入,利用人们的怕事心理进行敲诈。 
  丽水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告诉记者,近年来,经常有人打着“舆论监督”、“宣传先进”的幌子,到地方企业和机关单位捞取好处,其中大多是冒牌的假记者和报社的聘用人员,但也不乏正规报社的正式记者。有的企业和单位因为有“软肋”被人拿住,不得不花钱消灾,还有的明知遇上了假记者也只好忍气吞声,因为这些假记者往往和记者圈子很熟悉,可以轻易将真记者招来。 
  陈伟达表示,抓几个假记者取缔几家假刊物,并不是难事,可要想真正解决假记者泛滥的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多方努力。一方面,各新闻媒体应该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监督记者的行为;另一方面,社会各界都要正确面对舆论监督,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有错即改,将敢于搞新闻敲诈的真假记者全部拒之门外。这样那些假记者即使想行骗,恐怕也没有什么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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