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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创业培训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在全省范围内构建起集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专家指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为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创业培训教师队伍和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力争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开业成功率达到30%以上,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比率达到80%。

  二、培训对象

  凡有自主创业或发展现有企业意愿,具备一定的企业经营能力,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

  三、培训条件

  1、创业培训机构的选定和授权实行认定制度。各级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具有相应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均可申请。按“SIYB培训机构选择指南”要求,申请成为创业培训机构,必须报当地创业培训项目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项目办审批并与之签订“SIYB授权协议书”,同时颁发国家项目办统一制作的SIYB培训机构铜牌。

  2、承担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具备创业培训基本办学条件: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和标准的创业培训教室(不小于100㎡)、标准课桌椅、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设备设施。

  3、承担创业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必须有4名以上经省项目办培训,获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培训教师和3名以上能够指导创业实践的兼职教师。

  四、创业培训管理

  在国家项目办的指导下,成立湖北省创业培训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设在省劳动就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具体负责创业培训的教学管理、项目征集、培训机构准入条件审核、创业指导咨询专家招募、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咨询服务。各级就业管理机构应相应设立“创业培训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区创业培训的日常工作。

  五、师资管理

  创业培训教师接受省项目办统一调配和管理,实行汇报委托制。教师参与和承担本人所在单位以外的涉及创业培训工作,需首先向省项目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建立创业培训教师考核和劣汰制度,每期培训班结束后,由学员填写教师教学评估表,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及教学情况,督促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六、培训模式

  创业培训分为学习、辅导、扶持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基本知识和方法学习阶段。提供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教学,促使学员提高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增强适应市场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第二阶段为咨询辅导阶段。由咨询委员会专家或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个性化和针对性的辅导和咨询,使学员能够准确把握创业运作方向。第二阶段的部分内容与第一阶段的部分内容可以结合进行。

  第三阶段为后续扶持阶段。学员进入创办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后,由咨询委员会专家或指导教师对学员在实际创业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指导,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和相关服务。

  创业培训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确定。第一阶段培训时间一般掌握在1至2个星期;第二阶段的时间一般可掌握在1至2个月;第三阶段的时间视学员创业的实际需要而定,可长可短,一般持续3至6个月。

  七、计划申报

  1、创业培训机构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项目办报送下年度创业培训计划,经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每期正式开班前15日向省项目办报送“全省统一实施(SIYB)创业培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经核准后按要求实施。

  2、各创业培训机构的实施创业培训计划申报表经核准后,省项目办及时下达教学计划,统一配发教材、创业项目手册和创业计划书样本等资料,统一调派教学师资。

  3、建立SIYB质量控制体系,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创业培训项目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SIYB培训活动的数据、信息、资料收集和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并在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按要求将“SIYB培训进展情况季度报表”报省项目办(报表格式和要求另发)。[Page]

  八、培训招生

  各创业培训机构应严格按要求做好宣传、招生、教学资料等准备工作。

  1、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自主创业、扩大再就业的社会意义,全方位开展创业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

  2、加强招生组织工作,严格按要求选择培训对象,每个创业培训班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0人。

  3、按要求配置必要的学习用品和教学用具,做好创业培训教室的设计布置,每个教室按不超过30名学员摆放课桌椅。为便于开展互动式教学,严格按照SIYB的培训模式要求,将课桌椅按“U”字型样式摆放。

  九、培训实施

  各创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省项目办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认真做好各项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教学组织、教务管理、学员管理和培训实施工作,按要求对每期培训班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2、指定专人担任班主任,协助做好各项教学教务工作,具体负责发放和收集每日培训反馈表,了解掌握学员的基本要求和学习情况、指导学员制定创业计划书、建立学员个人创业档案等。

  3、各培训机构应事先选定2-3名成功创业人士为学员介绍创业经验和体会,并聘请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熟悉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的专家为学员进行政策讲解。

  创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由当地创业培训项目办公室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省项目办不定期开展检查。

  十、教材与发证

  1、创业培训统一使用国际劳工组织编著的SIYB创业培训教材。根据实际需要,还需增设与创业有关的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税收政策、市场环境、项目选择等培训教材。

  2、创业培训实行考核制度。省项目办统一负责全省考核工作,包括制定考卷和审查《创业计划书》等,合格者颁发劳动保障部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后续扶持

  在认真组织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学员创业过程中的后续支持服务工作,建立后续技术服务体系。

  1、建立培训学员个人创业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踪记录创业进展情况、企业运作情况、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和带动再就业情况等。

  2、协调成立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为每位培训合格的学员提供项目论证、开业指导、政策规定、法律咨询等服务,并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应优先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商注册登记、税费减免等各项促进再就业扶持政策。

  4、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推行“扶持一人创业,带动一批人就业”的“1+X”创业培训模式,运用政策扶持、开业指导等手段,孵化出一批小老板,并吸纳安置更多的失业人员再就业。

  5、各地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成功创业的学员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附件:全省统一实施(SIYB)创业培训计划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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