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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取得贷款的绝招


时下,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商品经济和金融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不少农民已逐步懂得了“借鸡生蛋”的道理。那么农民朋友该如何向银行申办贷款呢?□

  一、合理选择贷款种类。目前,农业银行和信用社为农民主要开办了生产周转贷款、生产设备贷款、预购定金贷款、开发性贷款、生活贷款、抵押担保贷款等。如从事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服务、娱乐等所需资金,可申请生产周转贷款;购买牲畜、农机具、建畜禽圈舍、烤烟房等所需资金,可申请1-3年期生产设备贷款。□ 



二、申办贷款时,应首先向当地农业银行或信用社写出书面贷款申请书,贷款申请书要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还款来源、还款时间、担保单位或担保人、抵押品名称、银行存款帐号、家庭住址、营业地址、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按规定开立存款帐户。□

  三、经营工业、商业、服务、饮食、运输、娱乐的个体工商业户,必须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并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与此同时,还须由贷款银行推荐,到当地人民银行申领《贷款证》。□

  四、贷款户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和可靠的还款资金来源,所生产和经营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产品符合社会需要,有产销或承包合同,经营效益好,遵守《贷款通则》,接受银行信贷部门的检查监督,贷款专款专用,讲信用。□

  五、从事个体工商业、种养业大户、开发性项目等贷款户,还要找具备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担保,或者以其财产、有价证券等进行抵押,当上述条件都达到后,银行或信用社再进行贷款调查、论证、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者,发给贷款借据,签订借款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即可办理借款。

  从银行取得贷款有新规定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向社会正式颁布了《贷款通则》,并于今年8月1日正式执行。这一信贷管理制度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最系统、最全面的信贷管理的行政规章。其内容涉及贷款管理的方方面面,共分十二章八十条,其中第四章对借款人取得贷款做了严格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尝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格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是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是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是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是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是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最关键是担保和低押,具备即成功。□

  (1)担保□

  ①个人借贷需要什么样的担保?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凡进行个人借贷时都需要担保,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借款并可以转让的财产。担保人应借款人要求,应按有关规定,以本单位或个人的资财和合法收益为借款担保,担保责任包括:□

  a、担保人担保借款单位某些贷款到期还清本息,如果借款方不履行合同,到期不能归还,担保人承担偿还本息责任、扣收同额贷款本息。b、担保人提供贷款担保的资金来源为担保人的资金财产和各种收入。□c、担保人同意贷款银行对担保资格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提供方便。□

  ②个人办理担保贷款,应当找谁担保?个人借贷可以委托以下单位和个人:

□ a、可以委托有固定收入的一人担保,也可以委托有固定收入的两个人担保。b、可以找有固定店铺的个体户担保,也可以委托两个固定店铺的个体户担保。这种以店铺资产作担保必须经过司法部门公证,担保人已向银行借款的,不再具备担保资格。c、可以找国营、集体企业单位担保,担保时,必须加盖与留存银行印鉴相符的单位公章。但国有资产不能计入其经济担保能力和以其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在《若干意见》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作保证人。”□[Page]

  (2)抵押□

  ①什么可以做抵押品?抵押品,是指由借入者提供的,经借出者认可的,在借入者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借出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的财产。作为抵押品的财产必须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必须依法能够转让或流通;必须易于估价、出售、适销适用。而且,其有效使用期必须长于借款期。

  根据我国一些地方部门制定的抵押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借贷法律关系中,可以作为抵押品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a、房屋和其它建筑物;b、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物资;c、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票据、提单等有价凭证;d、依法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e、专利权、商标权、股权等依法可转让的权利;f、其它依法可流通或转让的物资和财产。□

  有下列财产设定为抵押品时,必须注意如下一些问题:

□ a、以依法获准建造的房屋或其它建筑物作为抵押物的,可自建造之日起设定抵押权,但该项借款必须用于该建设物的建造。b、以同一抵押物设定若干抵押物权时,其抵押物的价值必须大于几项债权之和,而且一旦出现这种重复设定抵押权的情况应向抵押人作出说明。c、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权的,只能以借款方所有的份额为限,同时,借款方还应向抵押人提供共有人表示同意的书面协议。d、承担连带责任的非法大联营企业以其财产设定抵押权的,须有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同意的书面证明。其中,一方以其在该企业的股权设定抵押权时,须取得联营他方的书面同意。□e、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以其财产设定抵押权时,须经审批机关同意。□f、抵押人就其已发包、出租的财产设定抵押权时,原承包、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发生处分抵押物的情况时,原承包、租赁合同依法变更发包人或出租人。g、抵押人以依法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时,须凭土地使用证;以其它可转让的权利设定抵押权时,须凭可转让的权利证书。h、抵押人以特许进口的物资设定抵押权时,须持有合法的证明文件证,并经批准机关和海关认可。□

  但是,不得以下列财产作为抵押品:□

  a、国家所有的土地、矿山等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者物资;b、使用中的职工宿舍、学校、食堂、幼儿园等社会或企业福利设施及物资;c、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d、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e、其它依法能强制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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